黄骅市职教中心空调使用管理办法(夏季)
为加强空调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切实贯彻节约用电、降低能耗,保障学校空调使用的合理性,增强使用学校空调的规范意识,创建节约型校园,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对空调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教室空调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班主任也可指派专人管理)。
二、宿舍空调由宿管科负责管理,具体开关时间由学校统一制定。
三、各教师办公室、功能室的空调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四、各使用空调部门,空调使用温度设定为不低于26℃,办公室、教室无人时应及时关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严禁触摸空调、乱动插座。
五、空调遥控器由科室负责人、宿管科和三个学部领用,并妥善保存。
六、总务处负责不定期督查和抽查各相关处室空调使用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全校通报。
七、各处室、功能室要爱护空调设施设备,如有人为损坏、违规使用空调,将追究负责人责任。
八、做好空调维护,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各负责部门应及时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派专人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