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职业教育中心招生就业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确保招生就业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特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坚决执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杜绝有偿招生。
二、及时宣传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利好信息,政策的调整。
三、学校制做的招生简章及下发的宣传内容要符合国家大政方针,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同时要由校领导审阅,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然后下发宣传。
四、招生就业处定期组织教职员工进行招生业务的培训,抓好招生宣传工作,努力完成招生任务。同时做好数据整理,信息上报工作。
五、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学校的录取原则,公平、公正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六、招生文件、图片、材料及时立卷归档,同时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七、招生就业处对相关企业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
八、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前的培训工作,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为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打好基础。
九、要及时对学生进行实习指导,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建立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台账,做好学生实习工作的立卷归档工作。
九、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十、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定期回访,及时总结,并了解当前的各种专业的就业形势和就业信息,为学生顺利就业服好务。
十二、招生就业处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会同实习单位制订具体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并纳入学籍档案。
十三、招生就业处全体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或旷工。
十四、有事请假,履行请销假手续,告假理由要真实,要符合告假的规定,不准超假。
黄骅市职教中心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