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职教中心
专业课教师参加生产实践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
见》,要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为规范我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的管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全面推进我校 “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促进我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更好地实现培养应
用型人才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要求
1、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结合具体专业,明确下企业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一般在暑假期间到企业实践,要求每年至少到企业实践一个月以上。
2、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去要深入企业第一线,
采取顶岗作业、工作实习、合作研发等形式,并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及时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积极参与项目实践与研发,努力提高自身技能素质。
3、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必须遵守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违反企业相关规定,视为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4、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相关管理人员要到企业进行抽查,并进行调研,了解教师实践情况、企业生产情况及其对职业教育的要求。
二、实施办法
1、一般情况下,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应自行联系与自己专业对口的企业参加实践。在实践期间要自觉履行相关职责,向相关人员虚心请教学习,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保持与学校教务处及所在教研组的联系,并主动汇报自己的实践情况。
2各教研组要及时掌握教师在企业的实践情况,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了解教师在企业的工作、学习情况;探讨、交流、解决有关问题。
三、总结考核
1、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去企业前,须填报《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情况表》
2、实践完成后要由自己的企业实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