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职教中心卫生管理制度
为改善学校卫生环境状况,确保校园整洁美观,给师生创造一个洗净、优美、舒心的学习环境,结合目前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卫生区域
1、各班教室卫生
二、 卫生清扫要求
1、每天各班教室至少清扫两次,上下午预备铃响前完成并确保全天候清洁。班主任上下午课前10分钟到班督查卫生情况。
2、学校卫生大扫除,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统一安排,要求更高质量完成。
三、 卫生清扫标准
1、地面清洁无纸屑、杂物、食品袋、瓜子皮等。
2、桌凳、卫生用品、用电设备、摆放物品整齐、整洁。
3、墙壁、屋顶、门窗、玻璃无灰尘、蜘蛛网等。
4、黑板讲桌无乱写乱画,整洁有序。
5、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四、 卫生文明督察及要求
1、加强卫生文明督查,建立卫生文明督察小组,对全校学生进行全天候卫生文明督查。
2、每班都要有垃圾桶,教室地面,学生桌堂内不得有零食或食品袋等。
3、垃圾要及时倒入垃圾桶,及时清理到垃圾道(池),不要乱倒垃圾、脏物。
4、不得在校园内乱扔杂物(如:果皮壳、饮料瓶、食品袋)。
5、不得从教室窗户向外扔东西。
6、不得在楼道、水房、厕所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蹬。
7、不随地吐痰、大小便。
五、 检查、评比、表彰与处罚
1、实行日查、周评、月比制度。日查记入班级量化扣分;周评公布周卫生排名;月比按3:4:3分出一、二、三类,一类班级颁发流动红旗。
2、对卫生检查评比中成绩突出的班级和认真负责的卫生检查组学生干部,学校要给予表彰。
3、对卫生检查评比成绩落后或不合格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在评选先进班集体和模范班主任时实行一票否决。